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稳妥有序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入学人口高峰顺利“渡峰”,按照依法组织入学、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学校、保证义务教育的总体要求,根据调研的定城小学入学生源的数量、户籍、居住地、入学意向、各小学招生能力、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民办学校限制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定远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现就城区小学秋季招生学区划分过渡性调整方案及招生办法和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24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过渡性调整方案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曲阳路校区:南环路社区、长青社区、人民路社区。
(2)东兴路小学校区和经开区小学校区学区范围:
方井王社区、马桥社区、黎明社区,城南社区部分(高塘陆、高塘李、何庄、董庄、南黄、湾孙、彭庄、瓦东、瓦西、陈庄、沐庄、西庄、蒋庄村民组),包括经开区区域范围内的恒瑞城、太阳城、名仕新城、幸福苑、湾塘组等开发安置小区、村民组。
东兴路小学和经开区小学校区以兴隆路为界,兴隆路以北为东兴路小学学区,兴隆路以南为经开区小学学区。
双学区:包公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戚继光大道以北区域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小学校区报名,也可选择滨湖学校教育集团滨湖小学校区报名;戚继光大道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靠山路以东,兴隆路以北的恒瑞城、明发、东菱等小区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小学校区报名,也可选择滨湖学校教育集团滨湖小学校区报名;三里桥社区部分(三里桥路以东,即单号区域)、水上花园、德诚御湖小区,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小学校区,也可选择到职工小学报名。
2.建设小学:北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部分(长征路以南,不含花园湖1号安置点,不含原花园湖社区部分)、南大街社区部分(操箭巷—邮电巷以北)区域、管家生产队原属菜农,且在变更前属于定城镇长青村。
3.民族小学:严桥路社区、南大街社区部分(操箭巷—邮电巷以南)地区、南塘社区、城南社区部分(路东、路西、龙南一组、龙南二组、上杭组、上王组、学校组、新庄组村民组)、岗上村。
4.职工小学:靠城路社区、三里桥社区(三里桥路以东,即单号区域也可按相对就近选择东兴路小学)。迎宾路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南部分)、双塘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南包公路以西部分),金源广场小区、紫荆花园小区、何庄组、水上花园小区和德诚御湖小区可按相对就近选择职工小学。
5.城北小学:城北社区、幸福路社区、迎宾路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北)地区、长征路社区部分(新大巷以东区域)。前汪、后汪、小陈、西周、上王、小冲、前后吴,住宅小区有万汇龙、东园御府、东园康城、科瑞阳光里等小区,泉坞山社区部分(进山路西段),可以依据传统报名城北小学。
6.花园湖小学:定西社区、解放村,西大街社区部分区域(即原花园湖社区:北至城北水库埂,南至西大街,西至长青路至城北水库西干渠,东与西大街交界园湖路并含2号地安置楼和花园湖1号安置点。)、长征路社区部分(新大巷以西)区域。
7.滨湖学校教育集团
(1)滨湖小学校区:泉坞山大道以东及原定东片区域。泉坞山大道以西、戚继光大道以北、迎宾路以南、包公路以东区域可就近选择到滨湖小学或东兴路小学就读。
新区实验小学学区内的学生也可以选择到滨湖小学就读。
戚继光大道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靠山路以东,兴隆路以北的恒瑞城、明发、东菱等小区可以就近选择滨湖小学就读。
(2)新区实验小学校区:泉坞山大道以西、迎宾路以北、鲁肃大道以东、永康路以南区域。前汪、后汪、小陈、西周、上王、小冲、前后吴,住宅小区有万汇龙、东园御府、东园康城、科瑞阳光里等小区,泉坞山社区部分(进山路东段),可以依据传统报名新区实验小学。
二、报名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1.报名条件
学区内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4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相结合。
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登记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请相关居民提前做好登记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具体登录操作方式如下:用户登录(注册)平台。手机操作通过“皖事通”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进入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电脑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访 问 地 址: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完成个人注册。提交信息后,监护人于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若已审核通过,9月1日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若网上报名不能通过,请监护人及时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2024年8月16日00:00开启网上登记服务通道,8月21日24:00关闭网上登记服务通道。
线下报名: 2024年8月18日上午8:00-- 8月23下午17:00。各招生小学统一组织报名,所有学校报名登记均在本校进行。
开学上课:8月24日—8月28日,学校将报名情况及报名材料报教体局基教股审核;9月2日,各校公布新生名单、编班注册。
3.入学方式及工作流程
(1)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学区内适龄儿童是指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户籍在定城城区的少年儿童。凡监护人户籍和本人户籍在定城城区并符合入籍时间、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①定城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的,携带户籍簿、房产证、出生证原件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
②三代同住祖辈一处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三代同住祖辈一处的家庭(指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孙辈户籍一直未曾分离出去,其父母双方在定城均无房产),可以到祖辈产权房地址附近学校入学。需提供祖孙三代合一的户籍材料、祖辈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水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以及房产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产权房证明。
③家庭户籍、房产住址均在定城内,但两者分离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籍簿、房产证、出生证以及监护人实际住址三个月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
④定城内的家庭户籍,有房产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户籍原件和实际有房却无材料证明(如土地证、建房执照、实际住址的三个月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
⑤学区内适龄人口属于征迁户的,可凭监护人相关征迁证明材料(征迁协议、合同、选房卡等),到原住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入住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⑥入户籍、领房凭证等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
(2)随迁子女入学
①有房无户:各校要根据县教体局发布的招生通告统一部署,先行开展符合报名条件和入学资格的学区内适龄人口(户房统一)招生入学工作,再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位情况,组织好本校学区范围内两证不统一(有房无户)报名入学工作,在学位不足时,积极宣传引导,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分流工作。
②持居住证:凡持有定城城区居住证的监护人和本人,由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籍、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受的,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办理入学手续,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③无房无户: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教体局基教股线下报名登记。家长需提交居住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暂住证、户籍材料、租房合同、水电费或燃气费等缴费凭证、城区有稳定工作的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至少需具备其中一项)在定远县教体局一楼103室开展线下登记,各校在学区内适龄人口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体局统筹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3)政策性特殊群体入学
驻定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到县双拥办审核,经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核准确认,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市或县应急管理局证明材料,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定远县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经县投促局核实确认盖章,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4.招生入学咨询投诉电话:教体局:0550-499880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曲阳路校区 何忠霞13855089138,东兴路校区 孙志新15255031906,经开区校区 马明 13485768166;建设小学 胡晓燕13866537639;民族小学 孙其友13695504196;职工小学 李邦铸13965967600;城北小学 王之荣13635504861;花园湖小学 王军13855030910;滨湖学校教育集团:滨湖小学 周琼 13855031555,新区实验小学 吴德清 13956290324。
三、工作纪律
1.压实工作责任。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对口对接各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规范运转、高效运行,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各招生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适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成立由责任区督学牵头、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急难愁盼”和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3.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掐尖”等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采取削减乃至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